109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
- 日期:2019-12-20
- 分類:最新消息
★申請資格:申請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:
(一)設籍本市(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一人共同設籍)。
(二)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(民國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出生)。
(三)身心發展狀況良好,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,
經家長或監護人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。
★申請方式:
(一)符合申請資格者,由家長或監護人向學區國小領取簡章
或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tyc.edu.tw/)下載簡章參考。
(二)報名申請表於報名當日現場提供並現場填寫(不接受通訊報名)。
★鑑定程序:
採初審、初選及複選三階段鑑定。初審通過者始得參加初選報名及初選鑑定,
初選鑑定通過者始得參加複選報名及複選鑑定。
(一)設籍本市(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一人共同設籍)。
(二)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(民國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出生)。
(三)身心發展狀況良好,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,
經家長或監護人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。
★申請方式:
(一)符合申請資格者,由家長或監護人向學區國小領取簡章
或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tyc.edu.tw/)下載簡章參考。
(二)報名申請表於報名當日現場提供並現場填寫(不接受通訊報名)。
★鑑定程序:
採初審、初選及複選三階段鑑定。初審通過者始得參加初選報名及初選鑑定,
初選鑑定通過者始得參加複選報名及複選鑑定。